1.申请实践实习的学生,必须提供实习单位接受其实践实习的协议或证明,经其家长签字认可,导师签字同意。实习的学生必须遵守“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到校外做论文实验有关规定”的相关规定。
2.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,学生实习期间要做到礼貌待人,衣着整洁,听从实习单位导师的学习和工作安排,言行举止和工作作风应成为实习单位职工的表率。
3.爱护公物,实习期间向实习单位借用的物品,必须按期归还,如有遗失损坏,必须按价赔偿。
4.增强安全意识,掌握必要的人身安全常识,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。实践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。实践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。特殊原因必须请假,3天之内(含3天)需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批准,一周之内必须报实习单位领导批准,一周以上须报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,并告知导师。学生请假超过实习时间1/3以上,实践实习成绩作不及格处理,不计学分。
5.实践实习期间应与导师或研究生学院导员保持密切联系,每周必须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,向导师或研究生学院有关负责人汇报自己实习的具体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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